新司通〔2025〕18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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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1号)、《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有关规定,现将全区现有100家公证机构(88家正常执业)、368名公证员名单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其中有11家公证机构因无执业公证员,暂不具备执业条件;1家公证机构因清算暂停执业;本名单公布后新任职的公证员凭自治区司法厅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证作为执业依据)。标“★”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为机构印章和个人签名章已备案,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各公证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分类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工作方案》(新司通〔2021〕51号)办理公证业务。本公告名单如有错误或部分内容发生变更的,以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备案等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