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2 17: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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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系拟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计划一档政府规章项目,自治区气象局起草了《办法(草案送审稿)》,自治区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经审修形成《办法(草案)》。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渠道,广纳民意、广集民智,为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建言献策,自治区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直接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邮编830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邮件发送至:lfec_xjsf@sina.cn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