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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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驻乌鲁木齐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资格复审和考核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4: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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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面向部分高校选调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活动公告要求和引才招聘工作安排,现就招聘资格复审和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以下信息务必仔细阅读、谨记)

    一、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采用线下面谈方式考核。

二、资格复审资料(请提前准备)

(一)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2025年度引才招聘报名表》。

(二)自行下载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引才招聘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填写。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有效期30日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各1份。

(七)企事业单位在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及灵活就业人员现场填写《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八)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聘书原件、复印件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九)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系)级等各类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十一)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十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及复印件。

(十三)自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蓝底)3张。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到乌鲁木齐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谈考核。

(二)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和报考时填写信息相符合,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91-55920980991-5592096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引才招聘资格审查表

       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驻乌鲁木齐事业单位2025年引才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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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