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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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要求,现将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体检名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结构化面试成绩÷2+试讲成绩÷2)×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集合时间: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8:30前(北京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未按时到达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二)集合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556号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三、体检标准和费用
(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二)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清淡饮食,保证睡眠;体检当日早晨禁食,不要饮水、服药;孕妇请携带近期已孕证明的报告单并提前告知工作人员;近视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勿戴隐形眼镜。
(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附件: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