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发〔2020〕15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新疆司法警官学校: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司法厅决定调整厅直属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江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第一政委、局长
副组长:王令军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纪 松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庄淑君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王建民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周 卫 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王长寿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潘润清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
成 员:崔军龙 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
张伟萍 自治区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处长
谭 磊 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
马明晶 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
刘俊国 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
焦 燕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处长
阿不都克依木·吐尔地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吕 刚 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马尚琨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
张自敏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
协尔利·沙吾提 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处长
张 健 自治区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处长
郭海彬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培训处处长
李 晶 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韩 红 自治区司法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
陈 磊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秘书处副处长
封建江 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副处长
胡 建 自治区司法厅监狱戒毒工作处副处长
校旭东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李向明 自治区司法厅安置教育工作处副处长
胡宇峰 自治区司法厅科技信息化处副处长
李先明 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警务处副处长
秦 蓓 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虎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主任
王 刚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王 健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吴 渤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沈洁婷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周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崔军龙、胡宇峰、王健、吴渤、沈洁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相关单位(部门)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司法部关于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研究提出司法厅直属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3.指导协调司法厅直属系统抓好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和文稿起草,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部门)的协调对接,收集整理政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4.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不断深化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配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