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2/11
15:3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字体:大中小】
浏览量:次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司法部支持指导下,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谋划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政务服务和政府公开工作是保障群众广泛参与、加强政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依法治疆、依法行政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印发《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政务公开、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法规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关切及保障监督机制等情况,确保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司法厅直属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对今年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认真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合法。进一步压紧压实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责任,更新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事项,及时回应网民、其他社会组织咨询、投诉及关切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合理设定分值权重,做好规范性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对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1.政务公开准确、全面、及时。一是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司法厅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基层工作、法律解读、专题报道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及时准确予以公开,扩大群众知悉面。二是公开形式丰富多样。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新疆司法厅门户网(法治新疆网)、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平台、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和新疆法制报网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公告等。2021年办理8件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无国家赔偿案件。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全部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当事人。三是有效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在“法宣在线”平台、“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开展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主题的无纸化答题活动2次,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12次,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累计70万人次参与无纸化答题活动。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印发《2021年自治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民法典宣传活动1.52万场次,举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专题讲座9712万场次,受众达82.62万人次。组织相关厅(局)制作播出“法律与你同行”广播直播节目,少数民族群众受众近400万人(次)。截至目前制作播出广播节目41期。四是公开信息及时准确。2021年以来,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06条,新媒体平台发布745条,关注用户达64万,确保全媒体有字、有声、有影,实现立体宣传。在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媒体刊发稿件和信息162篇,其中纸质媒体登载稿件54篇,新媒体登载稿件108篇。通过“政民互动”网民诉求平台渠道受理网民各类诉求425件(次),全部回应答复。充分发挥厅机关楼宇电视宣传优势,播放宣传片79期,确保厅机关干部每日抬头见、低头听,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要求。
2.政务服务科学、规范、有效。一是健全完善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应用管理工作。建立厅政务服务办公室统筹,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技术部门保障政务服务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一体化平台咨询、投诉值班,政务服务大厅授权、网络舆情检测制度等,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通畅。加快机关内部审核工作进度,推动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办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自查自改、能力评估工作,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行修改完善,做好自建系统与一体化平台链接工作,确保数据同源。按照整改工作任务要求对所有事项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整改,梳理上报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51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落实措施的意见建议,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三是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大厅工作。选派1名处级干部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严格按照厅党委的授权做好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9类事项的受理、初审、上报工作。窗口全年受理信访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类、公共法律服务类、律管类及法律援助类事务共计9件,通过窗口、网络咨询办理各类事务共计60余件。四是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通过建设完备的12348新疆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视频会议和应急指挥系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新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司法厅信访管理信息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一网通办行政审批系统,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3.加强用权公开,着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完成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审修。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推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本情况实地调研,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关问题书面调研的函》《自治区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情况通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疆各地、各部门做好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梳理总结,提出明年工作安排。二是认真履行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职责。对25个厅局申请调整的权责清单事项(其中:新增260项、取消88项,名称、依据、责任事项调整664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项行政权力于法有据、边界清晰、主体明确,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开展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对2020年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明确报送备案的具体规范和相关要求,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网络平台为统领,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和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驻尽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督导调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
||
(三)不予以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
|
|
|
||
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
|
|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
|
|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
|
|
|
|
2.重复申请 |
0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
|
|
|
||
3.其他 |
0 |
|
|
|
|
|
|
||
(七)总计 |
0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3 |
1 |
0 |
6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掌握方面。近年来,国务院和自治区
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很多政府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性文件,在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全面透彻。下一步将通过邀请专家培训,选派干部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学习,确保政务公开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能做到及时公开,其他信息公开方面机制还不够健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下一步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不断健全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政务服务专职人员配备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厅本级涉及政府信息公开面广、工作任务重,目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下一步将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工作,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圆满完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