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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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法治新疆网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务动态信息  条,主动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部门决算,依法依规发布行政许可466条、行政处罚12条,按时办理回复新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新疆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的投诉、咨询180条,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官网发布信息714条,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共条,订阅数为1012880人,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共1190条,订阅数为93097人,司法厅门户网站总访问量9569995次,总访客总访客3029531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公民和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厅党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对厅官方网站进行整体页面设计改版、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页面改版升级。二是持续推进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加强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与运维管理,规范栏目设置,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查职责,加强人员培训。二是强化信息保密,严把信息发布关口,所有上网的信息一律严格把关审核,加强主动公开,确保内容准确、程序合法,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媒体形式运用较少,在充分利用新媒体等网络技术方便人民群众获取信息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紧密结合新疆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不断强化主动发布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探索运用好新技术和新媒体,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29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