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积极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保障群众广泛参与、加强政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司法厅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指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司法行政审批事项、法规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部署、回应社会关切、依申请公开及保障监督机制等情况,确保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能,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自治区司法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合法。制定了《自治区司法厅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自治区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规定》等。三是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自治区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印发《关于做好司法厅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五是2019年11月16日组织司法厅机关干部就政务公开网上操作、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1.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司法厅机构设置、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务公告、领导活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基层工作、法律解读、专题报道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加大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确保及时准确公开。二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新疆司法厅门户网、“法治新疆”网、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平台、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和新疆法制报网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公告等,并通过《新疆法制报》等媒体公开信息,配合新疆电视台制作维吾尔语节目《百姓、调解》6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规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公开情况。2019年以来,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6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2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441条、政务公开目录信息123条。通过“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司法行政新闻436余条。四是政民互动情况。通过“互动交流”网民诉求平台渠道受理网民各类诉求587件(次),公开答复582件(次)。五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共办理5件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5件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六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司法厅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七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
2.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治区司法厅按照“精简、效能、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对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安排,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再梳理、整合。目前,自治区司法厅具备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新政发〔2015〕72号)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确认涉及新疆司法行政系统自治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五大类24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0项,行政处罚类9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强制类1项,其他权力类2项,并将所有事项录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6〕17号)要求、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印发了《推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新司通〔2016〕20号)《自治区司法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求,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截至目前,全区律师事务所517家,律师5500名;公证机构100家,公证员385名;司法鉴定机构28家,司法鉴定人456名;基层法律服务所745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617人;仲裁机构5家,仲裁员511名。四是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16〕855号),自治区司法厅制定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新司办〔2016〕60号),将法律服务行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快推进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五是证明事项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函》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集中清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保留和取消建议。
3.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通过建设完备的12348新疆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视频会议和应急指挥系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新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司法厅信访管理信息系统、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一网通办行政审批系统,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保驾护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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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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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13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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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减少3个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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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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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3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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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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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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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41 |
4365862.7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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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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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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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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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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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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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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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以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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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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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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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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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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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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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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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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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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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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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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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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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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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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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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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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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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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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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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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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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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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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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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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自治区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工作。主要有:主动公开的自觉性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平台需进一步拓宽,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还不充分。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务公开统计工作、做好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政务公开项目的科学分类,制定完整规范的政务服务指南,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细化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疆、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与应急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等六大类业务系统建设,完善业务系统功能和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基本实现“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目标。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开展权责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二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按照简政放权工作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承接和落实。三是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等,加快培育和发展新疆法律服务市场。
(三)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大厅屏幕等政府信息发布的多种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不断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多种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热点及时解读、回应的全方位立体平台。加强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成集12348新疆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新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司法厅信访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审批系统、重点业务系统于一体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通过数据应用优化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履职能力的持续升级,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行政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关于开展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IPv6部署改造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270号)文件要求,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2019年第二十六次委员会研究决定,集中精力办好一个网站,将“法治新疆”网站和“新疆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整合。司法厅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网站建设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受“在线政务”、“在线考试”等个性化功能开发周期较长的影响,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分两期进行建设,目前网站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并于2020年1月4日正式上线,网站域名变更为http://sft.xinjiang.gov.cn/,对网站工作要闻、依法治疆、为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等栏目和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并投入使用。现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共设置6个一级栏目、34个二级栏目、8个三级栏目,其中“政务公开”栏目下设7个子栏目,分别为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党的建设、双公示、依申请公开、预决算公开、通知公告,本栏目相关政务公开信息均已从原“新疆司法厅”门户网进行整体数据迁移,同时将“司法部政府网站”“12348新疆法网”等与网站进行技术链接,实现功能和数据互联互通,达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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