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6〕130号 关于准予师梦婷等2人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4-02 16: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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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梦婷等2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师梦婷等2人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1.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师梦婷
2.新疆大典律师事务所 马 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