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6〕129号 关于准予魏涛等8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3-27 20: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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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涛等8人:
关于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魏涛等8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原律师执业机构 变更后律师执业机构
魏 涛 新疆翔瑞律师事务所 山东盛伊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张霄渊 新疆中先律师事务所 广东知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买合木提·买买提艾力 新疆尼翔律师事务所 新疆聚广律师事务所
拜合提亚尔·买合买提 新疆恒秉(轮台)律师事务所 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
王伟奇 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 上海中联(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杜蓝宏 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疆同律师事务所
敬疆涛 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疆同律师事务所
王瑞婷 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疆同律师事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