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6〕75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3-03 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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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祥云司法鉴定所:
经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初审并向本机关提交的胡晓云延续登记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延续登记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延续登记胡晓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号:650109012005)有效期由2026年2月20日至2031年2月19日。
请你机构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相关证件、资料到自治区司法厅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