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5〕89号 关于准予注销时培勇等10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3-13 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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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培勇等10人:
关于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注销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注销时培勇等10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
姓 名 执业机构
1.时培勇 新疆广翼律师事务所
2.覃建丰 新疆博耀律师事务所
3.王仕瀚 新疆博闻律师事务所
4.胡佳璐 新疆金仕成律师事务所
5.玛依热·艾合买提 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
6.吕凤娇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7.赵雅洁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8.郭羽辉 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9.丁雪骅 新疆新蓝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10.钱 超 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受理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收回销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