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5〕88号 关于准予阿力扎·再那尔汗等7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3-03 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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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力扎·再那尔汗等7人:
关于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阿力扎·再那尔汗等7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原律师执业机构 变更后律师执业机构
1.阿力扎·再那尔汗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2.艾麦尔·萨迪克 新疆努尔兰律师事务所 新疆光道律师事务所
3.史晓燕 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建润律师事务所
4.潘亚萍 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建润律师事务所
5.陈青云 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建润律师事务所
6.韩晓丽 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 上海中联(喀什)律师事务所
7.周志坚 广东华商(喀什)律师事务所 新疆仕诚(喀什)律师事务所
请于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