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发〔2025〕96号关于同意白海波担任公职律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4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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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白海波申请担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公职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白海波担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公职律师。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