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司发〔2025〕82号关于同意张俊杰注销律师工作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8 11:35:32
浏览次数:
字体:【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律师工作证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律师工作证注销的法定条件。依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注销张俊杰律师工作证

自本机关作出批复之日起十日内,持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受理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批复文书律师工作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收回销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