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5 19:04:4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全面依法治疆不断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关于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通过宣传选树法治新疆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法治权威、凝聚法治力量,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掘和宣传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法治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现我区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及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激发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选树范围和条件

2021年以来,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带头践行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及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在法学教育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有积极贡献,能够代表新疆法治建设的方向和成就,对全社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在推动法治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服务新疆工作大局产生显著影响,具有广泛社会认可度的典型人物等均可报送推荐,最终选树30名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并面向社会广泛宣传。

各地(州、市)推荐报送不超过3人;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推荐报送1人,并按要求填报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荐统计表(附件1)和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推荐审批表(附件2)。

三、评选程序与步骤

(一)动员和推荐报送

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发布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宣传选树活动公告,明确活动时间、选树范围和条件、评选程序和步骤等内容。各级党委依法治地(州、市)办和各单位(部门)牵头,对本地、本部门拟推荐的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统一报送,于1015日前将推荐统计表和推荐审批表发送至fzxjwggy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地州市/单位+法治人物推荐,联系电话:0991-29565242956522(传真)

(二)初评和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将根据选树标准对推荐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和资格审查,于1031日前完成初评,确定60名符合条件的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复审和公示审定

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法专家、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律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委组,对60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复审,评选出30年度法治人物建议名单,按程序报请审定后,于1120日前通过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线上公示。

(四)宣传和事迹展播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公布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联合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播年度法治人物事迹,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深化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增加基层负担;创新宣传动员,将宣传工作贯穿选树活动全过程,组织主流媒体对当选人物事迹进行深度报道,创新传播形式,讲好新疆法治故事,全面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附件: 1.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推荐统计表

      2.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