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发〔2025〕47号 关于同意古丽娜尔·艾赛提等6人担任公职律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25 12: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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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古丽娜尔·艾赛提等6人申请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古丽娜尔·艾赛提等6人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
1.古丽娜尔·艾赛提 乌鲁木齐县司法局
2.安文婷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
3.杨凌云 中国共产党伊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4.丛龙平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边防事务协调保障中心
5.谢现英 焉耆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6.杨彩燕 喀什边境管理支队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