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1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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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件发至:36418089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寄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邮编:83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发至:0991-2956625,标题请注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