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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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新疆民心司法鉴定所拟予以行政处罚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1月6日11时00分
二、听证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五楼听证室(511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1月5日18时00分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明。
(二)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三)旁听人员须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洁联系电话:0991-295662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