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发〔2024〕84号 关于同意张文凤、麦麦提吐尔逊·瓦哈甫担任公职律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2-13 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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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伽师县公安局:
张文凤、麦麦提吐尔逊·瓦哈甫申请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张文凤、麦麦提吐尔逊·瓦哈甫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
1.张文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司法局
2.麦麦提吐尔逊·瓦哈甫 伽师县公安局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