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3/30
18:27
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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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考核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2023年3月3日至3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按照有关规定,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征求《自治区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考核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广泛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建议。截止2023年3月13日,收到社会公众意见2条。经认真研究,不予采纳。现将建议意见级不予采纳理由公示如下:
建议意见1:第二章第六条明确什么情形下采用现场答辩,什么情形下采用现场演示,什么情形采用现场试验的评审方式。
不予采纳理由:《考核办法》已明确现场专家评审工作,依据司法部《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执行。
建议意见2: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考核评审更加注重实操能力,司法鉴定人为技术性专业人才,熟悉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应当具有高度专业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经验,建议降低理论考核的占比,以专业考核为主。
不予采纳理由:申请人员理论素质和实践经验各不相同,理论与实践同样重要,为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综合考虑,首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人员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理论)和专家评审(实践)成绩各占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3月30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自治区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考核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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