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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3/15

13:31

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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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附件5进行修改的通知

各地、州、市司法局:

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根据司法部2022年12月印发的《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司规〔2022〕3号),自治区司法厅对2022年3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附件5《司法鉴定复核签发意见》表格,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局部修改,请各地(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以修改后的《司法鉴定复核签发意见》为准。

附件:司法鉴定复核签发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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