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重点普法责任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9 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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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重点普法责任清单》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新依委办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2021年自治区司法厅重点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吐尔艾赫买提·吐尔逊、依提拜尔·依明
电 话:2956524 2956522(兼传真)
邮 箱:yfzj@xj34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