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郑与父母假期一同到动物园游玩,在游览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小郑向猴子喂食,不慎右手被猴子咬伤。事发时,动物园无工作人员在场,因情况紧急,小郑父母自行带小郑到医院救治。事后,小郑父母联系动物园要求赔偿损失,动物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以案说法
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
主办单位: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 邮编:830002 新ICP备08100392-4
网站标识码:6500000060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188号 联系电话:0991-2956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