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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
来源: 新疆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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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在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吐格曼贝希村“普法小院”,“法律明白人”向村民讲解法律知识。

    品牌介绍

    近年来,喀什地区立足基层治理实际,按照“群众在哪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工作思路,打造“普法小院”基层普法特色品牌,讲法律、解纠纷,把暖心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主要做法

    4月17日,英吉沙县龙甫乡托喀依村村民帕提古丽·于苏甫家的小院里,村民们自带小板凳,围坐一圈。

    “法律明白人”图尔荪古丽·吐尔孙走到村民中间,以宪法为主题,从村民日常关心的土地流转、邻里关系、家庭权益等内容讲起,不读条文、不讲空话,只说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实在事。讲到土地边界,有人点头称是;说到邻里相处,大家纷纷分享经验。村民有疑惑当场提、有问题当场解,现场氛围轻松热闹,在拉家常式的互动中,把宪法精神讲得清清楚楚。

    近年来,喀什地区系统构建“1+3+N”(1个标准化“普法小院”阵地+调解普法、常态宣讲、隐患排查3项机制+N支基层法治骨干队伍普法体系,统一规范“普法小院”建设,配齐图书、桌椅等硬件,实现村村有阵地、服务在门口。同时,融合调解普法、隐患排查、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常态宣讲和重要节点宣传贯通发力,让基层普法有体系、有落点。

    在叶城县阿克塔什镇阿瓦提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努尔江·克排克的小院一到周末就十分热闹。

    努尔江把自家院落打造成“法治小茶馆”,每月固定开展2次普法活动。村民农闲时聚在这里,喝茶聊天、学法说事。努尔江拿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苞谷馕式”语言讲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涉及的法律知识,大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以前村民遇到烦心事找村干部,现在先到我家小院。”努尔江说。

    除了日常宣讲,他还每周开展专题普法,围绕婆媳矛盾、家庭关系、妇女权益保护等重点内容释法。在他的引导下,村民遇事不冲动,寻求合法解决途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当地风尚。

    普法效果好不好,最终看矛盾能不能化解。喀什各地坚持“调解现场就是普法课堂”,在“普法小院”调处矛盾时,讲清情、法、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4月初,岳普湖县色也克乡色也克村“普法小院”挤满了人。村民阿某与热某因宅基地边界发生争执,两家人剑拔弩张。岳普湖县司法局色也克司法所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明白人”阿卜杜拉·买买提就地开展调解。

    他拿出两家土地确权档案,对照民法典相邻权相关内容,摆事实、讲界限、明责任,引导双方坦诚表达诉求。

    短短两个小时,双方重新划定宅基地边界、达成和解、握手言和,多年矛盾一笔勾销。现场有不少村民围观,纷纷表示“学到了”。

    “现场普法最鲜活。”阿卜杜拉说,村民亲眼看到土地边界如何界定、权益如何维护、纠纷如何解决,相当于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形,就能做到心里有数。

    方寸“普法小院”,让法治理念深入民心。如今在喀什地区,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纠纷调处效率显著提升,法治建设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平安成为社会的底色、发展的底气。


巴楚县琼库尔恰克乡法律明白人在普法小院给村民普法。

    经验启示

    喀什地区的实践显示,普法工作坚持阵地下沉,把法治课堂搬进农家院落、融入日常生产生活,才能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这其中,坚持机制闭环、常态运行是关键——“1+3+N”体系,让普法有固定阵地、有运行载体、有骨干力量,确保基层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坚持以案释法、情理兼顾是核心——把矛盾调解现场变成普法公开课,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法理相融、双向沟通,既解开法律疙瘩,又化解邻里心结,实现案结事了、矛盾清零。此外,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依靠乡土力量、活用乡音土话、化解乡村难题,带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调处、自我服务,才能持续激活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