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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
来源: 石榴云/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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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冬时节,拜城县黑英山乡玉开都维村,沙拉依塔木烽火台迎着呼啸的寒风傲然挺立。这处唐代军事设施遗址的保护情况,一直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宋晓玲心头的牵挂。

宋晓玲(右三)和同事在调查取证沙拉依塔木烽火台受损情况。

沙拉依塔木烽火台属于唐代安西都护府下辖的基层军事机构,是我国长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巩固中央王朝对新疆广大地区的有效管辖和治理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拜城县某公司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在烽火台遗址保护范围内搭建信号发射塔,对遗址的历史风貌造成严重破坏。后来,该公司虽主动拆除了通信设施,但施工时打入地下的水泥基座没有清除,致使烽火台遗址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2021年8月,宋晓玲和她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发现这一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固定证据,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对烽火台受损情况进行评估。

2022年6月,阿克苏分院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某公司停止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在文物部门指导下修复已造成的损害,并承担修复所需的全部费用,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当年9月,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上述诉讼请求。

几乎在同一时段,宋晓玲还协助办理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库木吐喇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为又一处文物古迹筑起法治保护墙。



宋晓玲(右)和同事用无人机勘查库木吐喇石窟相关情况。

2024年,这两件案例分别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这一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授予宋晓玲“新疆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称号。

从检10年,砺剑10年。宋晓玲先后奋战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岗位一线,她心中一直装着一本“明白账”:凡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无论案件大小、阻力几何,都必须一查到底,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为守住这份公平正义,宋晓玲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街道社区,倾听群众呼声,从百姓的“吐槽”和“抱怨”中寻找案件线索。无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还是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只要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福祉,她都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为守护好阿克苏地区的绿水青山,宋晓玲曾多次深入戈壁荒漠,核实非法占用林地的线索,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抵触,她耐心释法说理,最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让戈壁重现绿意。

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方面,宋晓玲敏锐发现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漏洞,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线下不合格商户及时整改,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坚实的食品安全司法屏障。

这些年,宋晓玲带领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00余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古迹、野生动物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保护等多个领域,发出的2800余件检察建议书均得到积极回应和整改落实。

今年12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宋晓玲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称号。面对成绩,她说,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勋章不在奖杯里也不在文件里,而在人民群众的笑脸上,在绿水青山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