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8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司法厅主办,上海政法学院承办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外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成功举办,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地(州、市)、行业协会69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充分发挥上海政法学院在师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实践与培训研究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也是着力提升自治区涉外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积极投身到涉外法治建设的实践需要。
培训紧密贴合当前自治区涉外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以提升涉外法治能力为核心导向,精心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传统法视阈下中国与中亚关系》《“一带一路”背景下中亚国家的机遇与困境——以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为例》等10场务实课程,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髓要义与理论升华,从“一带一路”的历史背景、建设理念与核心内涵切入,深刻剖析中亚的重要战略意义,结合实例解读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及应对策略,引导学员从宏观视野洞察新疆未来发展机遇,清醒认知新疆涉外法治工作的现实挑战,进一步强化涉外法治建设的使命担当。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赴中共一大会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回望建党历程,重温入党誓词,砥砺初心使命;实地考察我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感受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果。参训学员还围绕“推动完善‘党建+涉外法治’深度融合的路径”“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保障”两大主题,立足岗位实际开展深入交流研讨,碰撞思想火花、凝聚实践共识。
“通过此次培训,我更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推动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意义。作为新疆法律共同体的一员,我们更应主动学习上海等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先进经验,深耕涉外法治专业知识,以实际行动投身新疆对外开放事业与涉外法治建设实践。”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新疆律师协会国际业务与“一带一路”专委会秘书长刘忠卫说道。
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发挥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专项工作组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疆对外开放新发展格局,培养满足新疆涉外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推动自治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