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播电视台/丝路视听讯(记者 张紫嫣 胡尔买江):今天(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记者会,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四部地方性法规进行解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是我区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地方法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64条,主要包括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流通、数据开发应用、数据安全等内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铭: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推进自治区数据有序流通,激活数据要素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让数据充分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玛纳斯》是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之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系统整体性保护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立法处处长 刘璨: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将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
据介绍,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从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为加快自治区农田水利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铭:通过立法明确农田水利管理职责,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经过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也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升了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支持保障,强化分级预防、规范专门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