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4月是自治区第二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现就开展自治区第二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专家学者深度解读等方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阐释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重点解读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公民权利与义务等核心内容,以及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结合新疆实际,宣传宪法在保障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各族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十三进”活动,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使宪法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新疆在经济体制、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任务,大力宣传市场准入、产权保护、要素市场化配置、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专题讲座、案例解析、法治培训等形式,提高各级干部群众依法推进改革的能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相关的法律法规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目标任务,宣传促进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推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为核心,加强对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宣传。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知识测试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协同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培训、知识竞赛、法治调研、法治实践活动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日常学法,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全民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宪法法律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全区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升旗仪式、宪法晨读活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法治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等,邀请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走进校园,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推动法治进万家,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作用,组建基层普法宣讲团。结合农牧民夜校、社区文化活动等,通过“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入户释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讲解群众关心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法治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地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增强宪法法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从群众需求出发,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及时宣传“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特色亮点和实际成效。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