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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07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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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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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完成《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草案审修工作

近期,自治区司法厅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草案的审修工作,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尽快以议案的形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定》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一档出台项目。《规定》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新时代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各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重点围绕规范探矿权人依法履行勘查投入和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两个方面作了补充和细化规定,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盘活全区矿产资源,为建设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持续释放能源资源潜力,增强新疆能源可靠供应和战略保障能力做出积极贡献。

为加快《规定》的审修进度、保证立法质量,自治区司法厅成立审修小组,认真收集并学习有关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起草阶段就提前介入,就立法框架和核心问题等提前进行集中研究论证,通过征求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开展疆内外调研、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和企业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对最低勘查投入、投入核算方式及范围、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吊销许可证的情形等予以明确,切实提高《规定》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规定》的审修工作还得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指导。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认真履行职能,全力配合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研究讨论工作,以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工作,确保《规定》的立法进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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