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3/2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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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部门单位预算。现将我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能划转情况
我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疆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疆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本次划入职能为原政府法制办职能,划出职能无。
二、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复,2019年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11535.12万元。本次调增预算320.22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因政府法制办职能划入,划入预算3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6万元;项目支出131.06万元。
(二)因无职能划出,划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变化情况为:无变化。
三、绩效目标调整情况
因项目金额、性质发生变化,原各项业务工作管理经费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调整同步调整。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自治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预算调整表(A3,明细到项级)
2.项目绩效目标调整情况表(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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