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5〕418号 关于准予贾立勇等10人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9-05 1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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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立勇等10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贾立勇等10人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一、乌鲁木齐市(4人)
1.新疆玖澜律师事务所 贾立勇
2.新疆迪哲律师事务所 严远成
3.新疆双赞律师事务所 王丽芳
4.新疆克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李金玲
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人)
5.新疆领泽(伊宁县)律师事务所 麦孜热木·皮达买买提
三、昌吉回族自治州(1人)
6.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 陈佳瑶
四、哈密市(3人)
7.新疆嘉峰律师事务所 周昊鹏
8.新疆嘉峰律师事务所 张瑞宏
9.新疆嘉峰律师事务所 董金明
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人)
10.新疆智萃律师事务所 牙生·托乎地
以上准予律师执业人员自本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