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许决〔2025〕287号 关于准予高晨飞等10人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6-24 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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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晨飞等10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高晨飞等10人律师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1.新疆蓝誉律师事务所 高晨飞
2.新疆蓝誉律师事务所 王雪薇
3.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 陈静颖
4.泰和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张 磊
5.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唐宇同
6.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苏培奇
7.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汝晓双
8.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张钰睿
9.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李志勇
10.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朱玲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