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司许决〔2025〕288号 关于准予杨俊玲等7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6-24 18:36:40
浏览次数:
字体:【

杨俊玲7人:

关于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变更律师执业机构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杨俊玲7人变更律师执业机构。

  姓  名      原律师执业机构              变更后律师执业机构

1.杨俊玲      新疆赢获律师事务所          新疆创达律师事务所

2.刘佳妮上海建纬(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程仪律师事务所

3.靳琳琳新疆昌卓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4.陶秋剑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5.李  艳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上海段和段(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6.洪利·都    北京华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广东知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7.杨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驰君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