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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25

16:22

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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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许决〔2024〕9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初审并向本机关提交的蒲红伟林晨关亚群3人延续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延续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准予延续蒲红伟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号:650109002020)有效期由2024年2月20日至2029年2月19日。

二、准予延续林晨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号:650109002021)有效期由2024年2月20日至2029年2月19日。

三、准予延续关亚群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号:650109002022)有效期由2024年2月20日至2029年2月19日。

上述人员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相关证件、资料到自治区司法厅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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