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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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11: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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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现将参加14个地(州、市)司法局2024年执业年度考核合格的66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95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予年度考核的7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的18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本公告分为书面公告和电子文本公告。书面公告发送各地(州、市)司法局、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电子文本公告发布于新疆司法行政网站(网址:sft.xj.gov.cn)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的监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时,应主动向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出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统一委派函(介绍信),接受代理资格审查,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法庭纪律,依法规范履行代理职责,认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已被司法行政机关注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律不得以原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991-2956493

附件1 2024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

附件2 2024年度未予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名单

附件3 2024年度注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