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7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自治区司法厅(以下简称司法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11月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司法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巡视整改根本遵循,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到整改全过程。巡视反馈以来,厅党委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形式,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会等方式深化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教育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以思想整改引领行动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整改监督工作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巡视整改和日常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厅党委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靠前指挥和全程跟踪推动整改,积极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先后主持召开厅党委会、整改领导小组会、专题会11次,深入乌鲁木齐等地司法所、监所、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开展调研20余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指导分管处室和单位研提整改举措,现场督导整改进展,对分管领域整改情况逐条逐项审核把关,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促进事业发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发扬斗争精神推进专项整治,厅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通过“四下基层”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找准根源、对症下药。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准问题背后的思想认识、管理机制、制度措施等深层次原因,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促进系统治理。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厅局层面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1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两个大局”谋划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1. 以整改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一是坚决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厅党委会扎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制定2025年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专家辅导、调研促学、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开展视频讲学6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等,研究制定列席旁听计划,示范带动厅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厅党委班子成员开展蹲点调研,参与指导、撰写调研报告30余篇,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5次,“四下基层”制度落地见效。三是认真执行基层监所党委会报备机制,督促直属系统各级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 以整改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与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有效衔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等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二是开展自治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谋划“十五五”工作。三是扎实做好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加大法规规章制度供给,审修完成《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指导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同步开展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四是推动形成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为核心,乌鲁木齐片区国际陆港区“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喀什片区“法智谷”、霍尔果斯片区驿路国际法务区为补充的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协同创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新格局。五是建成中国—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涉外人才研修中心(乌鲁木齐)、中国—上合组织经贸学院乌鲁木齐涉外法治培训中心,组建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举办全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为党政机关、企业、律所等涉外法治人员进行精品班授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取得新进展;举办3期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中国企业“走出去”机遇与风险应对交流会,引进广东、北京、四川等地涉外律师事务所入疆设立分所,新疆律师协会国际业务部在法务区挂牌并开展工作,律企对接机制得到健全完善。
3. 以整改推动党的政治机关建设。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组建以厅党委班子成员、厅级干部为成员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四下基层”联系地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宣讲20余场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培训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厅直属系统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对党忠诚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成立司法厅党委党校,制定2025年干部、党员教育培训方案,警衔晋升培训和轮训方案等,将对党忠诚教育作为各类培训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治考察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和日常政治表现的监督,严格开展厅直属系统新招录公务员、选调干部、遴选干部政治审查,坚决把好入口关。对新提拔干部开展政治素质考察,建立处级干部政治素质纪实档案。
(二)关于统抓全面依法治疆,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方面
1. 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一是组织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以改革思维和方式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发挥牵头统筹作用,积极督办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按期完成。三是加强重点任务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举办4期司法所所长培训班,帮扶重点司法所、模范司法所和巩固提升司法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 真抓实干强力推动全面依法治疆上台阶。一是举办区地县三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总结评估专题辅导培训班,与14个地(州、市)对重点难点任务开展“同题共答”。二是建立厅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联系地(州、市)工作制度,2024年以来累计形成71篇调研报告。三是与40家自治区层面“一规划两纲要”牵头单位常态化开展沟通,动态掌握进度,组织开展落实情况中期评估验收。
3. 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治督察。一是明确区地县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专门机构,三级执法监督部门强化配备工作力量,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主动邀请自治区纪委人员参与,形成的督察情况及时向纪委、党委巡视办通报。三是聚焦法治建设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法治督察,通过规范执法行为、破解民生难题、优化营商环境,为全疆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4.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一是制定《自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引(试行)》;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监督。二是2025年5月组织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成员单位赴厦门大学开展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组织疆内中小、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三是严格执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导各地(州、市)司法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四是制定《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五是部署开展全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5.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行业主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开展公证服务、公证质量自查,强化质量监管,提高公证公信力。二是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开展进一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三是制定《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举一反三、督促各地州市完成法律顾问包联村(社区)动态调整,切实做到法律顾问包联村(社区)全覆盖。
(三)关于运用法治方式推动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面
一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规划两纲要”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法治督察重要内容、“八五”普法评估事项,推动融入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二是部署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铸牢中华魂”主题宣传教育,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8万余场次,受益群众104万人次。探索推动民、汉律师融合发展。四是加强短视频宣传,2025年初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益广告,已在全疆各机场、户外大屏、商超投放,营造了宣传教育浓厚氛围。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一是认真梳理司法厅直属系统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别修订完成厅党委、厅机关党委以及党支部责任清单。厅党委建立常态化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制度。二是制定自治区监狱系统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组建指导组,厅局党委班子成员实地督促指导监所党委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三是厅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进一步完善厅局党委及基层监所党委纵到底、横到边、任务层层传递的责任体系。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大直属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召开厅直属系统警示教育会。
2. 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制定驻厅纪检监察组与司法厅直属系统纪检机构“组厅局”联动监督联合办案、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等制度,所有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统一研判,实现线索管理一体化。二是规范线索处置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厅机关纪委、局纪委多次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线索研判会,选派骨干人员参与“组厅局”联动监督,对各问题线索查办情况进行实时督办。三是全面加强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建设。规范机关纪委委员会会议规则,选派纪检专干参与重大案件查办,加强直属系统纪委执纪业务指导。
3. 全面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抓好物资采购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管理监督。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健全制度、召开项目管理推进会和警示教育会,抽选业务骨干赴重点工程现场跟项目、督进度、查廉洁。三是针对人财物资源富集、资金密集领域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4. 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一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二是扎实开展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三是厅局、警院和各监所均已建立、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杜绝公车私用;司法厅机关食堂建立人脸识别系统、监狱局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5. 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聚焦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违规执业、各地行政复议侵害当事人利益、为基层减负等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及根源。二是以巡视反馈典型问题为镜鉴,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以案促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全面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召开自治区律师代表大会、司法鉴定协会及公证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强化协会自身建设和行业自律管理。
(五)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对照厅直属系统严重违纪案件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厅党委班子成员从严对照反思。二是修订完善厅直属系统党委会工作规则、局长(监狱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厅局班子成员列席基层单位党委会工作机制,及时指导各监所开好党委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三是持续举办监所“一把手”、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等培训班,给基层监所党委教方法、提能力。
2. 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一是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列入厅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科目、厅局等各党支部学习研讨重要内容,把“凡提四必”等干部人事政策列为政工干部必学内容、干部考察辅导重要内容;每年开展政工干部和政治处主任培训,不断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二是修订司法厅党委管理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完善直属系统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手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全面规范厅直属系统组织人事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全面落实双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必须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提出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
3. 加大高层次法治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参与自治区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5名。二是制定关于鼓励支持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干警)职工学习提升的措施,支持鼓励干部学历提升。三是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制定《新疆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规划(2025—2027年)》;聘请国内涉外法治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举办全区涉外法治人才、法治青年培训班,推动警院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四是支持警院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将具备教学能力的行政管理人员调整至教学岗位。
4.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全面完成监所党委换届,换届后党委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明显改善。二是加强换届后队伍建设,对换届后班子运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干警赴广东珠海参加新提任处级干部培训班,选派监所主要领导参加区直机关新任处长提高政治能力培训班。三是持续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换届后监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同比降低1.8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比提升8.5个百分点,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人员占比提高12.8个百分点。四是加强党建专题研究,组建党建工作专班,以指导全系统“五个好”党支部建设为抓手,持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六)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成效方面
1. 全面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一是压实主要领导责任。完善巡视整改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厅党委主要领导调整必须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交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监督机构及责任。成立整改监督工作组,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机关纪委、监狱局纪委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加强“组厅局”协作联动。集中整改以来,通过会商会、联合监督检查,督进度、查实效、解疑难,推动整改落地落实。四是压紧压实各级整改责任。集中整改以来,司法厅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11次;厅党委巡察办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6次,建立并落实巡视整改班子成员每周一提醒、厅党委一月一推进工作机制。
2. 进一步巩固上次巡视和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成效。一是坚持将本次与上次巡视反馈问题一体研究、一体推进、一体整改。针对上次巡视反馈的15个问题,司法厅党委制定整改措施86条,将立行立改、常态化整改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把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建立完善制度29项,切实增强政治整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积极对接审计厅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审计问题清仓见底,1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采取领导包联、请示上级支持,协调系统外政策解决、组织系统内各方综合施治、法律诉讼途径终结等措施,盯办解决重点问题。
3. 坚持以巡促治提升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专门机构建设。积极协调成立司法厅党委巡察办,推动实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体推进。二是持续保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违反工作制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失职渎职等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推进监所管理法治化常态化。三是以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突出抓好直属系统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3期全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形成品牌得到上级肯定,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同上一堂法治课,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时刻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工作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积极筹备召开依法治疆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推进落实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落实,首次举办区地县三级总结评估专题培训。下一步,继续在抓统筹协调、抓协同推进上深化用力。
(三)关于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厅党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直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商会议,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管理监督中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制度,健全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下一步,还需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发挥综合监督效能上久久为功。
(四)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全面完成直属系统“两委”换届,党对直属系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基层监所班子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明显改善,基层组织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监能力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结合换届后全覆盖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不足,在持续优化结构、抓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用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厅党委将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保持责任不松、标准不降、推进力度不减,按照既定时间表、任务书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持续扛牢整改政治责任,从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党委观大势、谋大事、抓全局能力,全面落实厅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党委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逐步补齐法治人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短板,激励直属系统干警职工担当作为。
(二)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将严的基调一贯到底。深刻汲取直属系统历年查处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从严加强队伍管理,完善监所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等行业治理。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新疆。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新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稳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抓基层打基础,不断提升基层工作质效。持续发力攻坚,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到统抓全面依法治疆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职责职能改革实践上。
(四)突出巡视成果运用,切实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系统观念,举一反三抓整改,切实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加强司法厅党委巡察工作机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集中整改结束后,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推进长期整改任务落实会,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2956446(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司法厅党委巡察办;邮政编码:830002;电子邮箱:sftdwxcb@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