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1 16:25:23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畅通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渠道,自治区司法厅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渠道,广纳民意、广集民智,自治区司法厅现按照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直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邮编:830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邮件发送至:LFYC_XJSFT@163.com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