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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0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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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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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帮助支持下,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自治区司法厅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列为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司法厅党委委员会会议学习内容充分履行依法治疆办统筹、协调、督促职能,推动召开1次委员会和2次办公室会议,建立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3张“工作任务清单”,推动依法治疆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优化“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举办40期、受教育者达372万人次举办3场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1220名领导干部参训三是大力开展法治督察。创新和改进法治督察方式,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察与专项整治、专项督察相结合,实现地(州、市)和自治区部门(单位)法治督察全覆盖推动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与专项整治、巡视反馈问题联动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四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大局中谋划,部署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动印发《2023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18项任务落地见效。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加大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推动力度,选树推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4个综合候选地区和5个单项候选项目,部署开展第二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为200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二)统筹立改废释,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自治区行政立法工作的意见》,提出13项针对性举措,进一步保证立法项目起草和审修质量。从知名院校、法律学者、实务专家中选聘39人担任2023202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咨询专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社会稳定、民族宗教、文化润疆、民生保障、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14件一档项目完成率100%提请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4部。三是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30件。建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建议废止自治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宣布失效26件、修改15件。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梳理全区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录入政府规章208部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988,向社会公开查询,接受监督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对上会议题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审核机制。区本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实现全覆盖。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选聘28名法律顾问和4家法律顾问单位,组织法律顾问对39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建议。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推动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出台《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推广“综合查一次”柔性执法。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赋予乡镇(街道)32项行政处罚权、明确64项权力事项。对自治区661项行政许可和301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聘任32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14个地州市行政复议全面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全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同比增长35%,复议监督纠错率为23.45%。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率上升17.11%、败诉率下降4.74%

(四)深化涉外法治建设布局,新疆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实现良好开局。一是推动新疆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筹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积极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进程,指导推动全疆首个自贸区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在乌鲁木齐片区落地试点,指导伊犁州司法局在霍尔果斯设立“企业法治体检中心”,升级中哈合作中心联合纠纷化解平台二是提升涉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高规格举办2023中亚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启动中亚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全力推动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建成启用,逐步完善辐射南疆全域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举办4次涉外法律实务培训研讨,组织律师赴港澳开展法务合作交流。

(五)高效推进新时代基层基础工作,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司法所长培训班。自主研发新疆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持续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达标率达86.28%。坚持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领域调解衔接联动。全区调解组织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4.9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23%,司法部表彰授予6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6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三是巩固全民普法守法与依法治理成果。制定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办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延伸。全区培养配备“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沙雅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示范点。复核保留93个国家级、122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用活用好“新疆智慧普法云平台”“法治新疆”微信平台,全力打造报、网、端、微、屏、声融媒体矩阵法治宣传新格局。

(六)践行法治为民宗旨,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高质量完成中期评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打造“为民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党建品牌,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从全覆盖向全履职转变。加快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12941个,12348热线全年解答咨询12.4万人次,新疆法网咨询量同比增长8.7%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通过结对帮扶、动态调配、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助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推动县域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6万余件,办理“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案件235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18万余元。三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深化“法治基层行”、律师调解试点等工作。新增8家公证处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推进4类公证事项“跨省通办”,便民利企作用更加凸显。对31家鉴定机构和368名鉴定人执业类别(范围)进行全面评查,设立两家环境损害专业鉴定机构,填补了新疆行业空白。推动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部署仲裁行业深度参与金融、房产等领域纠纷化解。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自治区司法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聚焦“两个大局”思考谋划依法治疆工作还有不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发挥职能优势优化营商环境还需加强,从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需加力推进。三是涉外法治职能履行还有弱项,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总量偏小,能力偏弱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优化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扎实开展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评估工作。严格落实述法制度,进一步扩大述法主体范围,丰富述法形式、加强考核评议、推动结果运用。加大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项目)工作力度。

(三)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联合体作用,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

(四)加快行政立法和决策制度体系建设。推动落实2024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推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常态化清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效能。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区、地、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推动解决三级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配备不足与法律修改后案件量激增的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

(七)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优化升级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促进“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加强南疆五地州特别是边远边境县(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工作,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八)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和喀什“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充实高水平法治人才专家库。加快涉外法律服务建设,支持新疆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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