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11
18:26
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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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田义栩等24人申请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7〕35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田义栩等24人担任所在单位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姓 名 工作单位
1.田义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孙立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3.邱富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4.张起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5.佘 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6.曹鸿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7.梁 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8.努尔艾合买提·买合木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9.王国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0.徐行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1.蒋芸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2.艾尼瓦尔·依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3.刘 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4.张 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5.李 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6.梁桐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17.杨 鹏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18.马 珂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19.张 维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20.杜拉提·多斯波森 特克斯县司法局
21.薛 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司法局
22.李彬彬 中共塔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23.麦日根 和硕县公安局
24.米热迪力·马木提 疏勒县塔孜洪乡人民政府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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