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1/14
12:57
来源:
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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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两高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自治区司法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司法厅。
联系人:余静
联系电话(传真): 0991-2956622
邮箱: xjsqjzc@sina.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 6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邮政编码830002 )
附件(点击文件名下载):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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