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9/27
18:59
来源:
厅法治调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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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
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行政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途径,现就公开征集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类别
立法项目建议共分为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政府规章项目两类。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求
(一)立法项目建议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重要工作部署,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关切和期待,内容要体现地方特色,制度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包含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目的、理由、依据和主要内容。有立法草案(建议稿)的可以一并提供。
(三)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报送自治区司法厅。逾期报送的,自治区司法厅原则上不予受理。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写明联系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反馈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
邮 编:830002
电 话:2956460 2956537(兼传真)
邮 箱:xjsftfdc@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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