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晓琴等5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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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刘晓琴等5人公证员职务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吐鲁番市司法局、喀什地区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免去邵志国等192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司发通〔2020〕46号),以下5名同志已免去公证员职务:
1.刘晓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亚心公证处
2.王海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亚心公证处
3.陈 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公证处
4.木尔江古力·阿不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公证处
5.王懿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公证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