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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5日
来源: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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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地见效。在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5所院校举办5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全区317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训。“法治讲堂·逢九必讲”覆盖全区各族干部群众107万人次。二是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能力。提请召开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推进落实65项年度依法治疆重点任务。及时修订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基础上增设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及时调整充实组成人员。开展区地县三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结评估,推动323项任务有序落实。三是切实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常态化开展县级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首次将法检两院纳入述法主体范围,区地县三级累计召开专题述法会议1018场次、1.5万名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同比分别增长28.21%、10.32%。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当出庭应诉率连续2年保持100%。将法治督察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持续推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选树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典型案例7例。优化2025年依法治疆绩效考核指标和计分方式,考核指标细化精简为17条。

二、筑牢法治根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一是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立法。科学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审议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铁路安全条例等法规案14件,推动制定或修订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5部。首次对自治区政府本级现行有效的40部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逐部“体检诊断”,有效提升政府立法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3次行政法规专项清理,清理法规规章文件18件。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组织法律顾问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议题研提意见201件。推动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等8项工作纳入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报送备案自治区政府规章8部,备案审查各州市规章13部、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82件,予以备案登记171件。三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评估。首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评估,全面摸排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形成成果报告8份。联合西北政法大学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问题诊断—对策研究—实践转化”校地协同机制,分三批次向各地反馈法治政府建设评估问题121条,选择7个地州市、33个县市区试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运用成果供全区参考执行。

三、聚焦重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一是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质效。提请印发《自治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28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昌吉市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通报近五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及总体评估情况。出台《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启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建立执法监督联系点827个,选定执法监督员1318名。对先行试点的35个乡镇(街道)19560项履职清单事项,自治区厅局4381项权力事项、992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进行法制审核。二是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收集问题线索1350条,对19.7万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深入28个县市区、128家执法单位、69家企业调研指导评估整治效果,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4条,依法依规处理177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年涉企行政检查29.98万次,同比下降近30%,问题发现率提升15%。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在全区设立行政复议机构111个、便民窗口232个,推动成立自治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实体化运行。创新开展“一月一案”解读式培训11期,培训1.57万人次,经验做法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全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0376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比达3.5:1。调解和解结案4587件,调解率达55.65%,复议后93.8%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程序,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彰显。

四、加强涉外法治,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持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推动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乌鲁木齐代表处,指导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新疆增设3个代表处、2个口岸咨询联络点。支持新疆律所牵头建立“多省联动、面向中亚、服务全国”的区域特色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吸纳疆内外34家已走出国门的律师事务所加入。指导6家新疆律师事务所在中亚设立13个代表处。举办7场中国企业“走出去”机遇与风险应对交流会,为50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全面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举办“尚合青年”高水平研修生培训班,首次组织来自7个国家27名青年法律人才来疆访学交流。组团出访哈萨克斯坦,实现双方司法行政官方交流零突破。举办香港普通法制度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并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推动两地法律服务行业开展6次交流互访。首次参加政法系统团组访问香港、澳门,推动首家新港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约。三是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究起草《自治区政法系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划》,确定新疆大学等5所高校为自治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举办涉外法治、国际仲裁专题培训,兵地170名业务骨干参训。全区涉外法律服务人员突破500人,涉外法治专家库成员增至61人。

    五、抓实基层治理,法治为民服务保障成效更加凸显。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持续彰显。部署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区地县协同实施活动项目651件。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协调发展三年行动,会商制定兵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13项融合发展举措。推动南疆五地州新增律所56家、律师784人,分别增长30.27%、34.38%。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万件。全区律师代理案件15万件,办理公证40.12万件、司法鉴定4.13万件,受理仲裁2549件。2025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报名较去年增加1829人,增幅居全国第一。二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96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进驻综治中心,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入驻率达100%。在县级综治中心设置调解室209个,乡镇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合署办公192个,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业务5.26万件。全区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2.96万件,成功调解32.45万件,调解成功率98.4%,履行28.89万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6.4万次,预防纠纷9.4万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和基层普法。制定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自治区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配合开展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任前考法366人次,开展“法润天山・国旗下普法”30余万场次,受益群众400万人次。与新疆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普法节目119期,创作普法微视频等145部。研发AI普法智能体“疆小法”,开展“1+N”行动,培养“法律明白人”79321名。组织开展2021—2025年自治区“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工作,评选产生30名法治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总结2025年工作,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和实效仍有不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二是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和服务效能仍需持续优化;四是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自治区司法厅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新疆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二是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见行见效。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进落实新一轮法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三是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持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推进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九五”普法,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壮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五是持续完善涉外法治制度机制。深化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建设,加大“请进来、走出去”力度,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涉外法治协同,增强对外开放法治保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