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扬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的决定》(下称《决定》),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67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65个“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新疆司法行政系统4名人民监督员、1名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和1个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受到表彰。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司法行政系统要以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以高质量人民监督助力司法公正,为新疆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人民监督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通报表扬名单
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
黄建忠,乌鲁木齐小主人成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买买吐送·艾比布拉,新疆新昀嘉兰律师事务所主任
何平,阿克陶县加马铁热克乡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副主任
热伊莱姆·尔肯,且末县且末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
李海荣,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