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20
16:43
来源:
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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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紧密结合新疆实际,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是全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连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让《条例》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高位推进 广泛学习
为推动《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立法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做了深入解读,回应社会关切。2月25日,新疆法学会邀请《条例》起草、论证、审议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学者进行了专题辅导,全区地、县、乡三级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普法志愿者代表以及法学会干部共2万余人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会学习。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精心组织了《条例》专题培训,各司法所所长及人民调解工作骨干积极参与,培训从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出发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结合实际案例,生动剖析了基层实践中如何精准运用条例处理各类复杂矛盾纠纷。塔城地区各县(市)司法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司法所全体成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集中学习《条例》,重点阐释了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的明确规定,进一步统一对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的认识,增强做好纠纷化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多维发力 全面宣传
在开展学习的同时,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自治区司法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及户外LED屏等多种载体,制作专题节目、刊发解读文章,在全疆商贸中心、机场、火车站等区域的LED屏投放宣传视频,联合新疆广播电视台制作公益广告、录制《法在身边》《法治进行时》《说法》等广播电视节目。昌吉州司法局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宣传短片和图文资料,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进行播放和展示,用生动案例帮助群众理解《条例》内容。伊宁县司法局通过“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各村以周一升国旗普法宣传、“3·8妇女节”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各村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广泛宣传《条例》。利用村民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将《条例》内容送上群众“指尖”。
学以致用 以学促干
紧扣学习《条例》,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实际,深入谋划工作举措,使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成为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措施。哈密市司法局将《条例》宣传学习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组织调解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并注重总结基层经验,推广优秀调解案例,为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借鉴。伊犁州司法局引入“互联网+调解”模式,组织开展“流动调解车”进乡村活动,将调解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昭苏县司法局注重发挥少数民族调解员作用,利用语言和文化优势,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和田地区司法局联合各相关单位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宗教人士等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和谐家庭”“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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