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11/12
12:30
来源:
厅公共法律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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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上午,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召集人、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王江主持召开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讨论审议了《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成员单位作会议交流发言。
会议总结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工作和成效。近年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法律援助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普法与依法治理等法律服务相关政策。自治区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联合发文、联动检查、制定标准、经费保障等方式,协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服务运行、政策衔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日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规模达到历史新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面建成,运行良好。
会议强调,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两快、两全”“十二字”目标要求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落实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思想行动自觉,夯实推进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的思想根基。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更加坚定自觉推进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健全完善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发挥整体统筹协调作用,2020年8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14家自治区单位(部门)为成员的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有效促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实施、服务运行、财政保障等方面的整体设计和协调推进,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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