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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6/17

19:04

来源:

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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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举办《社区矫正法》巡回培训

为认真落实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68日至14日,新疆司法厅在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等四个地(州、市)开展“送法到基层、培训提素质”《社区矫正法》巡回培训。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刑事司法教研室主任贾萍、新疆警察学院法律系(狱政管理系)教师张玲分别对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社区矫正法》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亮点、具体适用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对新法实施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难点对照法律条文进行了讲解,培训还特别针对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分级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及相关部门之间衔接配合等内容进行了辅导。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远程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州、市)、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挂职民警、司法所所长,地(州、市)、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共721人参加。






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对《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清晰准确的认识,更加深刻认识到学习好、理解好、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培训内容针对性、实操性很强,能够帮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准确地把握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有效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据悉,“送法到基层、培训提素质”《社区矫正法》巡回培训目前正在乌鲁木齐、昌吉、伊犁、阿勒泰等地开展。下一步,新疆司法厅将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其余地州市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作者:李宁

审核:刘俊国

来源: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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