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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02/0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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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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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围绕“五字”方针,强化法治宣传

日前,全国普法办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以下简称《二十三问》)。为引导各族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有关法律知识,新疆司法厅迅速行动,印发《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二十三问》解读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涉法问题解决,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努力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在疫情防控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把学习宣传“二十三问”作为当前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防、治、控、保、稳”工作方针,加强“二十三问”宣传解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部与当前防控工作密切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冷静应对疫情,最大限度地理解支持疫情防控措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有序参与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通知》强调,各成员单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与“四个不发生”目标任务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把宣传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相结合,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在回应社会关注、舆论关注中开展法治宣传。要把法治宣传与疫情发展形势相结合,在疫情防控期,要以网络、电视、广播、新媒体法治宣传为主,让各族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法治教育。要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动员基层群众科学认识疫情,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做好防控,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要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与维护稳定工作相结合,依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餐饮服务、旅游合同、医疗纠纷、就业务工等纠纷,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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