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依法治疆 / 公共法律服务

2020

03/25

12:21

来源:

法制日报

【字体:

浏览量:

新疆公布18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


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近日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18项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责任部门,并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方案》强调,要均衡配置城乡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采取制定发展规划、设立法律服务分支机构、调整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和业务托管代管等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合理流动制度,实现县(市、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2022年底前,县(市、区)逐步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体制基层法律服务所脱钩改制,激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活力。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方案》指出,2022年底前,新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事业单位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等改革试点工作。力争2020年在所有地(州、市)试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杜小丽

责任编辑:李芳玲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